2018年1月18日 星期四

農田水利會「升格」公務機關會讓農業水權更有保障?

農民擔心水利會改制後農業用水更不保。(/馮詠淮)

原文刊登於《信傳媒》

文‧朱淑娟2018.1.18

農田水利會改公部門引發爭議,農委會以「農業水權更有保障」為政策辯護,林聰賢主委更說「缺水時第一順位一定是農業用水」。不過這話恐怕說得太早,而且很快就有機會檢驗。今年又逢乾旱,目前苗栗明德水庫缺水嚴重,蓄水率已是全國最低,近日會不會宣布休耕?就可以檢驗農委會說的話,是真還是假。

這次農田水利會改制有沒有政治目的,不用懷疑一定有,是否強取民間財產也可受公評。但最重要是,改制後能不能達到農委會承諾的保障農業水權,包括:不分灌區內外一律供水、依法保障農業用水的第一順位等等。如果不能,那改制的意義真的就只剩政治目的了,何況又上演立法院強勢通過的戲碼。

農業用水優先?水利法也只供參考

先談第二點「農業用水的順位問題」。針對外界質疑在行政院長賴清德拼經濟的指示下,未來農業用水移撥給工業使用,在水利會改制後是否會更為所欲為。農委會的回答是:「一定會依水利法18條規定,農業用水優於工業用水」。

水利法18條的確明訂用水順序是:民生用水、農業用水、水力用水、工業用水,也就是農業用水優於工業用水。但水利法19條留有但書,當水源不足時,可以撤銷民生用水以外的水權。而多年來每當缺水,農業用水都是第一個被撤銷的,也就是停灌休耕,用水順序早就倒過來了。

例如,最近一次嚴重枯旱是2014年底到2015年初,一發現旱象,行政院做的第一個決定,就是宣布苗栗明德水庫1千多公頃、台中大安溪北岸4千多公頃,一期稻作全數休耕。不只這次,20年來以休耕因應缺水手段已變成慣例。

而就在農委會強調,水利會改制後未來會以農業用水優先時,竹苗地區缺水已經快壓不住了,正當農委會信誓旦旦要捍衛農業用水時,地方已傳出農田水利會建議農民做停灌休耕準備果真如此,水利會改制前、後有什麼不同?

不只枯旱時期,農業用水移撥給工業也早就是常態。長期以來農田水利會取得的水權多於所需,而有餘裕移撥給工業,這種事早就該檢討,跟水利會改制與否無關。反而是未來水利會改公部門後,可能讓這種做法更暢通無阻,而現在行政、立法已成一言堂,政策監督機制早已蕩然無存,農委會敢保證不會嗎?

改制後灌區外納入服務,早就該做了

至於農委會說,全國68萬公頃,卻有37萬公頃、54%不在水利會灌區內,未來改制後才能管到,前後任幾位農委會主委也跟著附和,覺得很不可思議。農委會角色本來就應該照顧全部的農民、全部的農田,還分什麼灌區內、灌區外?這些主委們在自己任內有做嗎,現在反而拿來做為改制的藉口。

聰賢又說,過去水利法是公法人,無法達成水資源有效運用,嘉南農田水利會會長楊明風也跟著這麼說。楊明風都忘了,他這幾年跟經濟部水利署合作推動掌水工制度,表現得有多好。2015年大旱時,一向最缺水的嘉南水利會因節水得早,竟然閃過缺水危機,連著幾年也沒有休耕。幾位行政院長、蔡英文總統對此都讚不絕口,如今楊明風怎麼會否認水利會的功能?

話說回來,推動掌水工節水,不是農委會的任務嗎?怎麼變成水利署在做?而過去幾年部會協調缺水時,農委會建議休耕都很爽快,反而是水利署一再建議延後休耕,給農田一個機會,因為休耕對農民的影響實在太大了。

節水方案很多,不必等水利會改制

其實農委會要讓農田不缺水,可以做的事非常多,目前農水路漏水率高達三成以上,可以補助修膳來降低漏水率。還可以推動精準農耕,進一步節水。此外,台灣一期稻作面積高於二期,但一期作卻遇到枯水期,不是可以調節一下嗎?

另外,農委會提出改制的理由還有水利會選舉不彰、擁有A4大小農地的農民也可以投票不合理等等。如果真覺得這些不合理,直接修改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相關規定就好,跟水利會改制有什麼關係?

台中后里區公館里里長馮詠淮、農村陣線理事長洪箱都認為,保留水利會民間選舉制度,對農民比較有利。至少水利會有選舉壓力,會比較在乎農民的服務,未來改制公部門後,政府要做什麼都不必跟農民商量,對農民更不利。

當然水利會不是不能改制,但農委會應該提出更有說服力的理由,否則就會讓人民覺得政治考量高於實際效用,而民進黨動不動指反對的人是「少數有心人」,還動用立法院人數優勢強行過關,這些都讓人對水利會改制更反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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